防疫告知书
为了提供安全、健康、放心的参观环境,主办单位将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结合《上海市会展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疫防护措施。为了保护您和公众健康,现将具体措施告知如下,请每位进馆人员知晓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01
展会期间,严格实施展会现场全体人员健康管理,所有人员需配合主办方开展自主健康监测。所有进馆人员须同时满足六项条件,“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有效证件)+绿色“随申码”+绿色“行程码”+测温正常+人证一致(人脸识别)+佩戴口罩的入场方式。
确保:
①本人及密切接触者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方可来沪;
*②故来沪需做好个人行程码自我检测,并生成绿色“行程码”(可通过微信通信行程卡小程序办理)。明确14天内途经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即行程码是黄码或者红码)不得入场。14天内在疫情高发省市,但非省内中高风险区域(行程码虽然是绿码,但途经的城市有*提示,表示当前该省市存在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必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如确定需要境外人员(含港台)参加活动的,应提前入境,并按本市入境人员防疫要求严格落实“14天隔离观察+7天社区健康监测”措施,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来沪前需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生成绿色“随申码”(可通过微信随申办小程序或支付宝“健康码”版块办理)。没有绿色“随申码”的人员不得进入展馆。
*④应浦东新区展览行业疫情防控及安全培训要求,需落实重点工作人员,重点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展览会主办方、主场搭建方、展商方三方工作人员建议接种新冠疫苗。
#02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入展馆的人员须在进场前完成实名注册,展商、观众、工作人员及其他参展人员均需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信息及手机联系方式,现场通过验证本人身份证,确保“人证合一”后方允许入场。
因预登记实名验证系统仅支持中国大陆身份证号,海外或港澳台人士暂无法进行线上预登记。需至现场海外观众通道,出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护照原件并拍摄照片留底,确保“人证合一”后方允许入场。
2.现场设置临时留验点,发现测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进场人员须配合主办单位前往临时留验点进行二次测温。如确定体温异常,须进行信息登记后及时离场并就医。
3.所有进入展馆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不簇拥,减少身体接触。
4.展会期间将在各展馆的主要出入口配置免洗消毒剂,以供参展及参观人员消毒使用。
5.为保证展馆各区域空气流通,展馆各出入口大门敞开。
6.部分展会同期会议论坛及活动中,与会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座位将保持安全的间隔距离。
7.在指定的就餐区域或餐厅就餐,严禁聚集就餐。
8.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应在正规的符合卫生防疫条件的宾馆住宿,做到在展期内尽量不去除展会场地之外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外出必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自觉遵守展馆和当地的各项防疫规定。如遇突发情况,主办单位将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对展会进行管控。
9.参展商须为自己的展位准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水、免洗消毒剂等防疫消毒物品,并详列防疫物品清单。
10.参展商须在参展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安排防疫负责人实时对本展位工作人员、观众佩戴口罩情况、人员聚集情况进行巡查和引导,发现口罩脱摘和人员聚集及时进行提醒和引导。
11.所有参商展、及其搭建商、运输商和其他展览服务人员除办理正常进场工作手续外,还需对其员工及供应商/服务商员工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常规培训,确保入场员工掌握消毒、清洁等必备防控知识和服务技能。
12.参展商须建立信息台账,即参展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展位、展品及宣传资料通风消毒记录、人员管控记录等工作台帐,每日记录,加强工作管理。特别针对体验类辅具,请相关展商及时做好消毒工作。每日收集员工健康监测信息,做好记录。如有异常,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对于来自/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工作人员须提前确认健康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告知主办单位。
13.参展商防疫人员应严格落实通风措施。展位不得设置密闭房间,提倡敞开式设计。参展商应确保洽谈区通风、通气、宽敞,洽谈主宾双方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开展人群聚集性表演活动。如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应控制活动的规模,做好人员密集时的分流限流措施,确保展位人群保持在安全距离。
14.参展商应配合主办单位、场馆方做好公共区域预防性消毒及日常消杀工作。严格落实本展位、展品及宣传资料预防性消毒和日常消杀工作并做好消毒工作记录。展商如发现进入展位洽谈的来宾体温异常,应及时报告现场疫情防控人员。
15. 主办单位严禁参展商开展人群聚集性表演活动。如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应控制活动的规模,做好人员密集时的分流限流措施,确保展位人群保持在安全距离。
16.参展商须确保所有派遣至展会现场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在指定的就餐区域或餐厅就餐,在正规的符合卫生防疫条件的宾馆住宿,做到在展期内尽量不去除展会场地之外,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17.参展商应监督本展位展台搭建商落实各项防疫防控责任。敦促展台搭建商对内部工作人员及派遣至展会现场服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及紧急情况处置技能培训;提前确认所有派遣至展会现场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按疾控部门要求,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或有疑似症状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进入展会现场;加强内部管理,在展会现场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制度,汇总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风险,立即隔离,及时向主办单位报告。
18.闭馆后参展商需对展会期间人员的健康状况随访14天。若参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入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病例,须及时告知主办单位,以便主办单位尽快配合疾控中心早期排查相关接触人员。
*以上规定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发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上海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而相应调整,请随时保持关注。